结论是,在进行投资项目时,通常的流程是先立项再进行招标。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申报单位首先需要获得项目核准文件,确认项目的合法性和符合国家宏观等条件。只有在获得核准后,才能依法办理后续手续,如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等。在具体招标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项目需先完成审批,取得批准,并确保资金来源明确,然后再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如不适合公开招标,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因此,立项和招标的顺序是按照项目审批和核准的流程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