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名下无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1、可以。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公积金贷款上限主要和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当前公积金月缴存额有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全款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在自己需要买房或者是进行房屋装修的时候,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对于本身有房,而且正处于按揭的状态之下的人,也可以用来偿还自己住房的按揭贷款本息。或者是离职一年以上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也可以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如果存在自己家庭中的配偶子女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也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1种观点: 可以。配偶名下有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另一方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主购房人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才可再办理,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身份证等材料。配偶提取时,除了主购房人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要结婚证和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且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买自住住房总价。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公积金,无法提供公积金提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需有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没有住房公积金的证明。一、提取公积金的具体要求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予以批准:1、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并已正常还款满一年;2、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只有一次(含)以下且已结清的贷款。二、公积金基数是什么意思公积金规定每月公司个人缴纳一定比例(5%~20%),个人缴纳=单位缴纳=缴纳基数*比例。公积金应该是按照职工的月工资为基数来交纳的,但有的公司职工工资很低,所以国家规定了一个最低交纳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60%(和社保一样)。例如:你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2380元,按60%就是1428元为最低交纳基数,1428元的基数每月个人和单位各交纳12%,就是171.40171.40=342.80元,每月进入你公积金个人帐户的钱是342.80元。三、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哪些条件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5、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连续缴存无欠缴的职工,在购买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立项准予发放“个贷”的住房时,可以申请性住房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一、名下无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1、可以。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公积金贷款上限主要和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当前公积金月缴存额有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全款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在自己需要买房或者是进行房屋装修的时候,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对于本身有房,而且正处于按揭的状态之下的人,也可以用来偿还自己住房的按揭贷款本息。或者是离职一年以上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也可以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如果存在自己家庭中的配偶子女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也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