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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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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这份通知是为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行为。对于我省无房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自住房且房租超出规定的家庭收入比例,可申提住房公积金以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已申提的可根据上年缴交基数直接申提,每年提取一次。房屋承租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法律分析为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行为,使符合条件的房屋承租人能够更方便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福建省住建厅发布了一份通知,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解释。据悉,我省去年下发规定,对我省无房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自住房且房租超出规定的家庭收入比例,可申提住房公积金以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已申提的可根据上年缴交基数直接申提,每年提取一次。按照《通知》,房屋承租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对于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不属于《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等要求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房屋承租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果房屋承租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值得提醒的是,房屋承租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房屋租赁管理及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有效凭证。禁止伪造、涂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拓展延伸根据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省内无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具体操作流程为,职工向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然而,根据最新,自2022年1月1日起,福建省停止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申请。因此,对于目前仍在租房的职工来说,需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其租房权益。结语福建省住建厅发布了一份通知,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解释,以规范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行为,使符合条件的房屋承租人能够更方便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根据《通知》,房屋承租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房屋承租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时,房屋承租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房屋租赁管理及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有效凭证,禁止伪造、涂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规定的租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2种观点: 一、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1、提取公积金方式:(1)准备好自己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准备房租完税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提交申请书及复印件提交审核;(4)若审核通过,则可通过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的提现,若审核未通过,则需要再次补齐相关材料二次提交。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租房提取公积金多久一次租房提取公积金将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缩紧到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为3个月个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总和。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只需提供提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银行储蓄账户,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第3种观点: 一、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是什么1、住房公积金租房有六个提取条件,分别是:(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二、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什么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2、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第1种观点: 一、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1、提取公积金方式:(1)准备好自己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准备房租完税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提交申请书及复印件提交审核;(4)若审核通过,则可通过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的提现,若审核未通过,则需要再次补齐相关材料二次提交。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租房提取公积金多久一次租房提取公积金将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缩紧到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为3个月个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总和。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只需提供提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银行储蓄账户,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3)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注:采用租房提取公积金呢,员工本人及配偶需均无住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积金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查处后,公积金中心应当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违规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或者系统,并将其作为重点督查对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由职工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及有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配偶、家庭同户成员、单位经办人员办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须转移到职工本人账户或者专项用途的账户。1、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结婚证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2、委托家庭同户成员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职工本人的授权委托书(签名加手印)、证明是家庭同户成员的户口本或者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同户成员的证明、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委托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经过单位盖章证实的职工本人的授权委托书(签名加手印)、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房价总额。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除外),按份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不超过所占份额的住房公积金:1、房屋共有权证中明确产权份额的按份额提取;2、房屋共有权证中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买受人及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按平均份额提取。(三)职工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共同还款人、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该笔贷款合同中的住房贷款,在该笔贷款未还清前,共同还款人、房屋共同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其它事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四)职工购买商住两用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可以提取金额应减去商业用房的价款;购房时发生贷款的,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也应扣除商业用房的贷款额度,房屋性质不明确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五)不符合规划建设规定的房屋和购买非自住住房(如商业性质的公寓、商铺用房、写字楼、车库、车位等)以及房屋装修,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昆明行政辖区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职工或者配偶,在购房当地无工作单位或者无管理部门出具的常住证明等相关资料,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铁路、石油等行业的职工,由其行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办理。(六)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共同买受人、共同还款人),在还贷过程中,住房公积金不得提取销户,其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也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七)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协议》或者与银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冲还贷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办理提取。(八)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未按批准用途使用的,在申请人未纠正之前,不得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九)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除追回骗取、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外,自追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十)办理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的资料,除职工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转移证明、授权委托书需收取原件外,其它证明材料验证原件,收复印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一、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1、提取公积金方式:(1)准备好自己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准备房租完税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提交申请书及复印件提交审核;(4)若审核通过,则可通过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的提现,若审核未通过,则需要再次补齐相关材料二次提交。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租房提取公积金多久一次租房提取公积金将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缩紧到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为3个月个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总和。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只需提供提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银行储蓄账户,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3)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注:采用租房提取公积金呢,员工本人及配偶需均无住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积金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查处后,公积金中心应当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违规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或者系统,并将其作为重点督查对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第一步,登录系统。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第五步,查看进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第六十六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合并编制外,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第六十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规定执行。第六十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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