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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公积金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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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成立批文)。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更换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不需提供)。4、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印章及单位介绍信。5、如住房公积金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一致时,需提供民主决议。6、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持下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6、公章。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的部门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其它的复印件;2、国家机关需要出具单位设立批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3、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证原件以及其复印件;4、单位法定的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复印件;5、单位填制的管理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需要加盖单位的公章;6、其它资料(公积金开户所需资料依据本地住房公积金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缴纳公积金的方法是:个人从其他单位转入的单位应携带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公积金汇缴书交缴公积金;个人未交过公积金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无锡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具体如下: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应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3、无锡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不得低于11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900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公积金调整一般是在每年的7月份。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6月汇缴业务办理完毕后需要根据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住房公积金是由城镇用人单位与在职的职工共同进行缴存的一种住房储蓄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公积金贷款条件: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我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可以。公积金贷款条件: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我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3种观点: 无锡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具体如下: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应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3、无锡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不得低于11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900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1种观点: 公司办理公积金开户如下:1、去住房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如实填写表中的信息;2、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的人员需要携带《法人委托书》并且盖好公章;3、另外还需要提交第一批开户职工的信息,需要提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当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开户之后,会在提交的表格中盖章,同时会发放一份《银行扣款委托书》;5、到开户银行签订《银行扣款委托书》,银行每个月都会按照企业增减员的情况和代收公积金的金额从公司账户上扣款,把住房公积金缴纳到公积金专用账户上。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1、准备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依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盖章:用户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带上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5、公积金提取:核对无误,办理提取手续,账款将汇入个人储蓄账号中,用户可以自行提取。综上所述,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企业账户。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2种观点: 一、公司缴纳公积金是不需要个人去开户的,是公司的人力行政(也就是经办人)去办理。二、公积金的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三、住房公积金怎么开户需要带齐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事宜。三、办理流程如下:1、准备材料:单位经办人需要提前准备好公积金开户所需证件资料,确定缴存情况,做好增员表;2、单位申请:带上相应材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账户申请手续;3、资料审核:公积金管理部审核;4、设立账户:审核通过后,设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通知单位缴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3种观点: 将公积金运营商网银盾插入电脑,然后在电脑上打开公积金“外展平台”系统。屏幕弹出如下界面:输入在线银盾密码,按“确定”。系统会让你再次输入在线银盾密码,只需重复输入即可。输入密码后,打开“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管理系统”,会看到界面中的“网银账号”和“公司客户号”,在前期安装公积金系统时已经输入,无需每次手动输入。输入交易密码,点击“确定”。页面显示“登录”并跳转到系统页面。单击以选择您要处理的业务。如果注册并付款,在“变更注册”中选择“员工注册”,会出现如下页面:如实填写注册人姓名、证件号码和平均月薪,“月押金”将自动计算。最后,点击“进入”。录入成功后,点击当前页面右下角的“待确认查询记录”,页面会跳转到刚刚录入的人员信息,核对信息后点击下方的“确认”页面右上角提示处理成功,最后退出系统。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分三种情况。主要是:1.老单位:老单位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缴存登记,在通过管理部门的审核之后,到指定的银行为本单位的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设立手续。公积金账户每位职工只能办理一个,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建立公积金账户明细,记录个人公积金的缴存与提取情况。2.新单位:新单位需要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管路部门办理相关缴存登记,并且需要在登记之日起20天之内,携带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审核文件,到指定的银行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合并、分立、撤销或破产的单位,需要在这些情况发生之后的30天内,由原来的单位或者清算单位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在相关登记办理好之后,需要在20天之内带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核文件,前往缴存公积金的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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