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参加公益劳动等。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项矫正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四条 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第3种观点: 社区隶属区管辖,是的下属的一级办事机构,主要业务受事处、民政局、派出所的管理。社区工作人员一般都不是公务员,和村干部一样,都是选举产生。社区的业务指导部门是派出所、乡(镇)、民政部门。社区的用途:完善的社区管理,能够保证理顺社区党的建设与社区自治的关系、社区行政管理与自治管理的关系、社区职能部门与社区组织的关系、社区单位与社区的关系、社区与社区居民的关系。一、物业不给解决问题投诉哪里1,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每个物业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物业管理,以及接受业主的投诉等,2,向业主委员会投诉。业主委员会是小区里的自治组织,由小区业主组成,负责小区的管理事宜可拥有对物业公司的罢免决议。3,向主管社区投诉。小区里的业主对物业不满,也可以向社区投诉,社区作为机构的派出机关,有权对辖区的物业进行管辖。4,向所属街道投诉。街道是最基层的机关,对辖区的所有事宜都具有管辖权。5,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对物业有管辖权,请求房管局对物管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规范其行为。二、事处能管物业吗不可以,社区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不具备物业管理的资质,也不具备专业的素质是下派的一级组织部门。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应当重点培育和完善的社区功能有以下几种:管理功能:管理生活在社区的人群的社会生活事务。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和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保障功能:救助和保护社区内弱势群体。教育功能:提高社区成员的文明素质和文化修养。安全稳定功能: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治理是指、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另外,社区治理是治理理论在社区领域的实际运用,它是指对社区范围内公共事务所进行的治理。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为实现党领导下的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以下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治理是指、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另外,社区治理是治理理论在社区领域的实际运用,它是指对社区范围内公共事务所进行的治理。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为实现党领导下的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以下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管理功能,2、服务功能,3、保障功能,4、教育功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第三条 地方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向社区矫正委员会报告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提请社区矫正委员会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管理本区域内的物业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上并不禁止小区实行业主自治,但如果完全不依靠物业管理公司的话,像这种管理模式对业主可能也是不利的。物业管理也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是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的,但是中间有业主委员会的话,也便于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予以撤销。《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种观点: 一、小区业主自治包括什么方式?业主自治管理的方式主要有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来进行管理,业主自治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但相关情况的认定,和权利的行使是需要上述两种方式来进行办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维护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利益,行使业主对物业管理自治权的业主自治机构。《物业管理条例》第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是业主团体利益的代表,也是业主团体的最高意思机关。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处、乡镇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二)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事处、乡镇备案。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的条件是什么?(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2)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3次以上的;(3)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4)有犯罪行为的;(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6)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7)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越来越多的公民选择在小区内购买房屋,此时就是会涉及到小区的业主的权利,比如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同时,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是允许小区的业主进行自治的,但是需要按照合法的程序自治。【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第五条 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决定。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第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2种观点: 小区自治需要满足条件如下:1、小区规模小;2、有想法的物业经理或是业委会;3、业主要配合、团结;4、小区要有公有资产收入。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管理本区域内的物业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处、乡镇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上并不禁止小区实行业主自治,但如果完全不依靠物业管理公司的话,像这种管理模式对业主可能也是不利的。物业管理也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是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的,但是中间有业主委员会的话,也便于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予以撤销。《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种观点: 1、为老服务。开办各种类型的老年大学,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健康的文体活动,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如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保健、老年法律、老年婚介、老年心理及健康服务,为方便老年人生活,提高老年人生存质量提供各种服务项目。2、社会保障服务。对社区低收人家庭,根据国家提供社会保障和救助,落实低保。建立再就业基地,加强职业中介等千方百计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3、优抚服务。主要协助落实优抚,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开展拥军优属服务,为军人家属和伤残人员的生活提供方便。4、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安置服务,医疗康复服务,基本生活服务及婚介服务。5、安全防范服务。社区居委会可以根据需要建造社区安全防范设施,如电子防盗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等。在社区可以 成立由社区志愿者组成的治安巡逻队。法律依据:《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二)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繁荣基层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届六中全 会以来,以社区建设为载体,活跃基层文化生活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的工作呈现出扎实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创建文 明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社区面貌明显改观,社区风气逐步好转,文 明楼院、文明小区数量不断增多,对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 极作用。实践证明,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 爱社区,可以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 道德风尚;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 文化生活,可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紧紧抓住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 工作,并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社区服 务与管理,可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调动社区居民 “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三)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和加强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城市 居民委员会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化管理的现象,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 程度还不太高。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居民对社区事务的日益关注,城市 居民委员会原有的管理方式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面对流动人口、 下岗职工、老龄工作、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各种问题,城市居民委 员会在管理和服务上力不从心,存在着责权利不统一、职责任务不明 确、管辖范围过小、人员老化、工作条件差等问题。推进社区建设, 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保证社区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办法。
第2种观点: 1、为老服务。开办各种类型的老年大学,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健康的文体活动,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如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保健、老年法律、老年婚介、老年心理及健康服务,为方便老年人生活,提高老年人生存质量提供各种服务项目。2、社会保障服务。对社区低收人家庭,根据国家提供社会保障和救助,落实低保。建立再就业基地,加强职业中介等千方百计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3、优抚服务。主要协助落实优抚,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开展拥军优属服务,为军人家属和伤残人员的生活提供方便。4、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安置服务,医疗康复服务,基本生活服务及婚介服务。5、安全防范服务。社区居委会可以根据需要建造社区安全防范设施,如电子防盗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等。在社区可以 成立由社区志愿者组成的治安巡逻队。法律依据:《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二)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繁荣基层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届六中全 会以来,以社区建设为载体,活跃基层文化生活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的工作呈现出扎实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创建文 明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社区面貌明显改观,社区风气逐步好转,文 明楼院、文明小区数量不断增多,对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 极作用。实践证明,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 爱社区,可以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 道德风尚;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 文化生活,可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紧紧抓住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 工作,并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社区服 务与管理,可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调动社区居民 “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三)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和加强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城市 居民委员会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化管理的现象,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 程度还不太高。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居民对社区事务的日益关注,城市 居民委员会原有的管理方式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面对流动人口、 下岗职工、老龄工作、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各种问题,城市居民委 员会在管理和服务上力不从心,存在着责权利不统一、职责任务不明 确、管辖范围过小、人员老化、工作条件差等问题。推进社区建设, 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保证社区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办法。
第3种观点: 1、为老服务。开办各种类型的老年大学,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健康的文体活动,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如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保健、老年法律、老年婚介、老年心理及健康服务,为方便老年人生活,提高老年人生存质量提供各种服务项目。2、社会保障服务。对社区低收人家庭,根据国家提供社会保障和救助,落实低保。建立再就业基地,加强职业中介等千方百计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3、优抚服务。主要协助落实优抚,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开展拥军优属服务,为军人家属和伤残人员的生活提供方便。4、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安置服务,医疗康复服务,基本生活服务及婚介服务。5、安全防范服务。社区居委会可以根据需要建造社区安全防范设施,如电子防盗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等。在社区可以 成立由社区志愿者组成的治安巡逻队。法律依据:《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二)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繁荣基层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届六中全 会以来,以社区建设为载体,活跃基层文化生活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的工作呈现出扎实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创建文 明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社区面貌明显改观,社区风气逐步好转,文 明楼院、文明小区数量不断增多,对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 极作用。实践证明,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 爱社区,可以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 道德风尚;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 文化生活,可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紧紧抓住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 工作,并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社区服 务与管理,可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调动社区居民 “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三)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和加强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城市 居民委员会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化管理的现象,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 程度还不太高。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居民对社区事务的日益关注,城市 居民委员会原有的管理方式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面对流动人口、 下岗职工、老龄工作、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各种问题,城市居民委 员会在管理和服务上力不从心,存在着责权利不统一、职责任务不明 确、管辖范围过小、人员老化、工作条件差等问题。推进社区建设, 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保证社区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办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利于通过社区规范来调解和整和社区中的矛盾冲突和利益纠葛.社区是一个复杂的动态发展的系统,社区中各要素的互动过程必须有一定的社区规范来约束和调整,各种利益纠葛冲突也须有制度化的渠道予以疏解,否则就会造成社区内社会公共秩序紊乱,影响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有利于培育社区成员民主自治的主体意识和能力,提高社区管理水平。社区管理是以人为本的管理,走向自治是其大发展的基本走向,社区成员从参与社区管理开始,分担管理责任,共享建设成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发展。在社区管理工作中,凡关乎居民利益的大事,交居民讨论决定,让居民参与管理,不但满足了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还调动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革的深入推进。社区管理有助于减少或消解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调整而不可避免地带来的社会生活方面的某些失调,提高社区成员对与改革的承受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分工合作,为公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各级采取措施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建立协作机制,为老年人、孤残儿童提供安全、便捷的医疗和健康服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治理是指、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社区治理除了明确的任务目标之外,过程目标更是其所注重的因素。社区治理要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完成特定的、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以党建引领新时代社区治理,要完善多元共治的党建网络体系。对于社区全靠管理的传统“一元模式”,要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枢纽、以居民为主体,社会组织、群众团体、志愿者团队等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架构,通过建立有效的自治与共治联动机制,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同时,要建立平台、汇集资源、整合力量,通过开展融网、政务网、互联网等于一体的智慧社区建设,真正搭建起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的平台,通过多元共治平台,实现党的工作覆盖。法律依据:《中国党工作条例》 第六条 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五)坚持总体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九)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队伍。
第1种观点: 社区治理包括解决问题、完成发展任务、调动居民参与、培育组织体系、建立规范和互动机制。它是、组织、居民等基于市场原则和公共利益的协调合作,提供公共物品、满足需求、优化秩序的过程与机制。法律分析社区治理内容包括: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完成特定的、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培育改善社区组织体系,建立正式、非正式的社区制度规范,建构社区不同行为主体互动机制。社区治理是指、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拓展延伸深入探讨社区治理的实践与挑战社区治理的实践与挑战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议题。在社区治理的实践中,需要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促进居民的参与和共同决策。同时,社区治理的范围涵盖了社区内的公共设施管理、社区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社区治理的内容包括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等各个环节。然而,社区治理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如社区资源有限、居民参与意愿不足、利益冲突等问题。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加强社区治理的能力建设,提升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能力,并与、社会组织等各方合作,共同推动社区治理的进步与发展。结语社区治理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议题,需要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促进居民的参与和共同决策。社区治理的范围涵盖了公共设施管理、社区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社区治理面临着资源有限、居民参与意愿不足、利益冲突等挑战。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加强社区治理的能力建设,提升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能力,并与、社会组织等各方合作,共同推动社区治理的进步与发展。法律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基层社区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2、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3、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4、强化组织保障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全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利于通过社区规范来调解和整和社区中的矛盾冲突和利益纠葛.社区是一个复杂的动态发展的系统,社区中各要素的互动过程必须有一定的社区规范来约束和调整,各种利益纠葛冲突也须有制度化的渠道予以疏解,否则就会造成社区内社会公共秩序紊乱,影响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有利于培育社区成员民主自治的主体意识和能力,提高社区管理水平。社区管理是以人为本的管理,走向自治是其大发展的基本走向,社区成员从参与社区管理开始,分担管理责任,共享建设成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发展。在社区管理工作中,凡关乎居民利益的大事,交居民讨论决定,让居民参与管理,不但满足了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还调动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革的深入推进。社区管理有助于减少或消解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调整而不可避免地带来的社会生活方面的某些失调,提高社区成员对与改革的承受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分工合作,为公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各级采取措施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建立协作机制,为老年人、孤残儿童提供安全、便捷的医疗和健康服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基层社区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2、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3、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4、强化组织保障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全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利于通过社区规范来调解和整和社区中的矛盾冲突和利益纠葛.社区是一个复杂的动态发展的系统,社区中各要素的互动过程必须有一定的社区规范来约束和调整,各种利益纠葛冲突也须有制度化的渠道予以疏解,否则就会造成社区内社会公共秩序紊乱,影响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有利于培育社区成员民主自治的主体意识和能力,提高社区管理水平。社区管理是以人为本的管理,走向自治是其大发展的基本走向,社区成员从参与社区管理开始,分担管理责任,共享建设成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发展。在社区管理工作中,凡关乎居民利益的大事,交居民讨论决定,让居民参与管理,不但满足了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还调动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革的深入推进。社区管理有助于减少或消解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调整而不可避免地带来的社会生活方面的某些失调,提高社区成员对与改革的承受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分工合作,为公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各级采取措施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建立协作机制,为老年人、孤残儿童提供安全、便捷的医疗和健康服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治理是指、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社区治理除了明确的任务目标之外,过程目标更是其所注重的因素。社区治理要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完成特定的、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