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施工扰民补偿标准是什么1、施工扰民补偿标准为,建筑工程进行施工时,干扰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居民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进行工程建设时,施工单位要依法施工,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别是在夜间施工时,产生的噪声最容易对居民造成影响,损害居民利益,要承担法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机关报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三)收购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二、噪音扰民的基本标准是什么1、在噪声级85分贝和90分贝的环境中工作30年,耳聋的可能性分别为8%和18%;2、在噪声级70分贝的环境中,谈话就感到困难;3、干扰睡眠、休息的噪声级阈值,白天为50分贝,夜间为45分贝。
第3种观点: 施工扰民的赔偿范围及标准可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章,结合当地的具体实际执行。,我国法律规章,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即夜间(指晚22时至晨6时之间的期间)施工噪声不得超过噪声限值55分贝。同时,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章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1种观点: 一、工程施工什么时候算扰民1、施工扰民时间段是指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二、工程施工时间段是什么时候工程施工时间段是: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2种观点: 施工扰民补偿标准可参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执行1 夜间施工噪声等级55-59分贝,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用为70元/户2 夜间施工噪声等级60-分贝,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用为83元/户3 夜间施工噪声等级65-69分贝,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用为100元/户4 夜间施工噪声等级70-74分贝,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用为269元/户5 夜间施工噪声等级75分贝及以上,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用为277元/户。工地施工的过程中产生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影响,造成居民损失的,居民就实际造成的损失,可以向施工方主张赔偿。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索偿:1、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2、在协商不成或工地死灰复燃的,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3、到起诉。综上所述:工地噪声造成居民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工地施工方主张赔偿,如果产生赔偿纠纷的,可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可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四条 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第3种观点: 标准为: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具体根据当事人的损失,双方协商来进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3条规定,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即夜间(指晚22时至晨6时之间的期间)施工噪声不得超过噪声限值55分贝。第61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一、休息日装修扰民是否可以报警休息日装修扰民的被害人是可以报警的。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行为人未经审批,擅自违反当地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等区域,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导致噪音污染的,受害人可以向机关报警,由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按照规定的权限决定。对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在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