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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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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又是一项法律义务。对于子女力赡养老人的情形,并不能因此而要求国家来养.对于子女无力赡养老人的,可以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的义务.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核实确定.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义不容辞,毋庸置疑。尽赡养义务包括多方面的,既有经济的,也有体力的,还有精神的。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无赡养能力,只限于无责任能力人。因此,不能说缺乏经济实力,或自己体弱多病,或没有时间照顾老人就是无赡养能力。一、监护人必须赡养被监护人吗监护人必须赡养被监护人。赡养老人义务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被赡养的人与赡养人有自然血亲关系或形成拟制血亲关系;2、被赡养的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赡养;3、赡养人有赡养能力。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二、工伤赡养费怎么算工伤赡养费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结合老人基本生活、医疗、居住的需要来计算。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又是一项法律义务。对于子女力赡养老人的情形,并不能因此而要求国家来养.对于子女无力赡养老人的,可以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的义务.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核实确定.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义不容辞,毋庸置疑。尽赡养义务包括多方面的,既有经济的,也有体力的,还有精神的。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无赡养能力,只限于无责任能力人。因此,不能说缺乏经济实力,或自己体弱多病,或没有时间照顾老人就是无赡养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3种观点: 1.子女没能力赡养父母的,可以让其他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的义务。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无子女老人赡养怎么办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另外,如果老人有财产,可以通过找到一个扶养人,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养老问题。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成年子女无力赡养老人怎么办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对拒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是不赡养的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实践中,经常能够遇到子女在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不向老人支付赡养费的情况。遇到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老人可以先行向居委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由判决子女支付赡养费。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委托律师参与诉讼,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离婚子女没有赡养老人能否分得遗产能少分或者不分。子女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子女必须赡养老人。如果实际中并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是不能剥夺继承权的,但是可以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2种观点: 个别子女不赡养老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可以请求当地的居民委员会等进行调解;2、可以起诉至请求判决并强制执行子女给予老人相应的赡养费用;3、如果子女拒不赡养老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嫌遗弃罪受到处罚。子女不赡养老人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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