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娱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法定继承与法定继承人的知识 法律问题

关于法定继承与法定继承人的知识 法律问题

来源:世娱网
第1种观点: 关于法定继承与法定继承人一、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二、法定继承人所谓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被继承人亲属。其范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所谓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保持婚姻关系的人,即被继承人的妻子或丈夫。所谓子女是指与被继承人有最近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也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父母是子女的在血缘上最近的直系尊血亲,对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但是子女被他人收养后,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即解除,生父母和生子女之间,互相不再享有继承权,父母的范围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扶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对继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同时对生子女的遗产也享有继承权。兄弟姐妹之间是血缘关系最近的旁系血亲,其范围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其中继兄弟姐妹因扶养关系的存在而相互继承遗产的,不影响兄弟姐妹继承其亲兄弟姐妹遗产的权利。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指被继承人的二亲等的直系尊血亲。在所有上述法定继承人中,我国《民法典》又分别将其划入不同的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时,其遗产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方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1、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 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WWW.FQ101.COM 编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