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票据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承兑、付款或保证票据,造成重大损失的,将受到刑罚;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单位犯罪将被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拓展延伸
违法票据罪的刑责如何界定及适用原则
违法票据罪的刑责界定及适用原则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对于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责界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同时,适用原则也包括刑事责任追究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和适度性等方面的考量。根据具体情况,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依法判决相应的刑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结语
违法票据罪的刑责界定及适用原则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根据《刑法》第1条的规定,对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违反票据法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则将受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对单位犯罪的情况,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专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专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