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向公司提出了解除合同,并且30天后离开,公司不结算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