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才收费? 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二、强制执行流程怎么走?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的执行组织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保证实现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内容的诉讼行为。如果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上诉,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生效判决的话,可以向原审提交执行申请书,交纳一定的执行费用,执行局就会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审查立案人民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通知履行人民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外地人民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同意或者转办手续。三、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强制执行? 行法官会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强制执行的方式(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制执行在申请时也需要支付一笔申请的费用,但对于这笔费用的支付是无需先给的,一般是什么时间执行到位,什么时候就会扣除这笔费用。以上就是关于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才收费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