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区域能源规划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天地合一、动静结合、一能为主、多能互补、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其强调能源的科学、合理、高效、集约化利用与经济性的平衡。
法律依据:《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第四条 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责权对等、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能源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能源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方向,主要指标应当衔接一致,并与本省(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