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贷款业务
毫无疑问,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是网络小贷公司最重要的特征。自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网络小额贷款概念后,江西、江苏、重庆、广州等地已陆续出台专门的网络小贷监管规定,以规范网络小贷的发展。有的地区虽未出台专门的网络小贷监管办法,但在发布的小贷相关规定或通知中已明确支持开展网络小贷业务,如上海、北京中关村、浙江、沈阳、福建自贸区等。还有些地区虽然未明确小贷公司可以开展网络小贷业务,但从实践来看,已经有部分获批设立的网络小贷公司,如黑龙江、哈尔滨、海南等。
当然,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线上贷款业务并非意味着网络小贷公司可以突破线下区域经营的,因为网络小贷还应该遵循当地现有的小贷公司监管规定。故是否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线下放贷业务,取决于当地的规定以及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批准。
2、资产转让业务
资产转让业务是对传统小贷公司融资渠道的创新,主要指小贷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合作,以回购方式开展资产转让业务。目前明确提出经批准可以开展资产转让业务的有广州、重庆、黑龙江、海南、重庆、浙江等地。不同地区对开展资产转让业务的要求也不同。但目前各地区对小贷公司开展资产转让业务,均要求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或经批准的要素平台上进行。重庆更是明确规定不得与P2P相互开展资产(或债权)转让业务。因此即使网络小贷公司获批准开展资产转让业务,也不得擅自在未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平台上进行资产转让。
3、投资类业务
投资类业务指的是小贷公司以自有资金的对外投资,主要有权益类投资、创业类投资以及其他投资。不同地区对于网络小展投资类业务要求不同,目前主要有重庆、江西、江苏、黑龙江、海南等网络小贷试点地区允许小贷公司开展投资类业务。
4、融资性担保业务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通常小贷公司是禁止对外担保的,如重庆明确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和为民间借贷提供中介服务。
一、什么是网络小贷牌照
2017年11月21日晚间从多个渠道确认,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贷公司的通知》,决定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贷公司,禁止新增批小贷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共批准了153家网络小贷牌照(含已获地方金融办批复未开业的公司),其中今年前7个月的牌照发放数量已经接近去年全年。这些牌照主要分布在19个省市,有29家是早期成立的传统小贷将经营范围变更为网络小贷。
二、网络小贷牌照怎么办理流程
1、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2、主发起人近三年(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成立的年份到上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权益性投资(含意向设立互联色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
3、境内企业法人作为投资人: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权益性投资(含意向设立互联色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
4、自然人作为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具有覆盖出资额的收入证明及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资产证明。
5、拟设互联色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30%,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允许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