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委托事项:
1、 服务内容:______乙 方根据甲方要求拍摄专家采访视频;
2、 设备清单:
3、 拍摄时间:
4、 拍摄地点:
5、 交付收货:当天拍摄完成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并验收;
6、 拍摄要求:______乙 方配合甲方拍摄要求,同时拍摄当天提前半小时入场布置场地(包含背景布置:如书架、沙发、植物……等);项目总费用合计:(大写含税)壹仟贰佰圆整(交通费实报实销)(小写含税)¥1,200元(交通费实报实销)_乙方将开具合同同等金额专用至甲方,开票内容为设计服务费;
二、 付款方式:
1、 拍摄或制作完成后,甲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或邮 件方式确认同样有效)。
2、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随即生效,并由乙方开具,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三、 交付的时间、地点、数量
1、 乙方需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完。
2、 制作完成的时间为1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时间,交付时间相应顺延)。
四、 知识产权约定:
1、 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2、 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 甲方在付清所有费用后有权享有作品的所有权利;4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 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 乙方在甲方未付清款项之前享有作品的著作权;
4、 乙方保证其所作品不存在违法内容和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5、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制作;
6、 在甲方未向外发布之前,乙方不得将作品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 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形式交付作品。
六、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拍摄设计制作作品完成前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已设计部分的费用,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但未拍摄设计制作部分的费用应当返还给甲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3、 甲方逾期 付款,则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滞纳金。
4、 其他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 不可抗力因素:甲乙任何一方由 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八、 其他约定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可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裁决。
九、 合同生效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______乙 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______乙 方代表签名: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 _________ _____ 电话:_____ _________ _____ 传真:传真:日期:日期:、支付及 开票信息如下: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路支行?卡号:310019306180525073公司名称:上海林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1022635113510办公室地址:_________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运河北路258号绿地方舟521上海医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专用信息公司名称:上海医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2323203128H地址:_________ 上海市杨浦区政高路11号301室电话:_____ _________ _____ 021-58545118开户行:______ 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民生路支行银行账号:31001584714050009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