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了公民私有房屋所有权受到非法侵犯时的保护方法。公民可以请求司法行政机关保护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并向人民提起诉讼确认房屋所有权。如果房屋因非法侵害受到损害,公民可以要求修复或归还房屋,或者请求排除妨碍。如果公民因他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充分行使自己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请求违法行为人排除妨碍或赔偿损失。因此,公民的房屋所有权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上述
法律分析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确保公民对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权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城市的私人住宅。”公民的私有房屋所有权受到非法侵犯时,房屋所有人有权请求司法行政机关保护,依法保护公民对自己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公民可以根据房屋所有权侵权的不同情形,提出以下保护方法:
1。确认房屋所有权。当房屋权属发生纠纷时,公民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权属。
2。公民的房屋因非法侵害受到损害,能够修复的,有权要求非法侵害人修复,恢复房屋原状。
3。要求归还房子。公民的房屋被他人非法占用时,有权提起诉讼,请求人民责令非法占用人退房,并返还原房屋所有人。4。公民因他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充分行使自己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请求违法行为人排除妨碍,或者请求人民责令违法行为人排除妨碍。这种障碍不仅包括已经发生的障碍物,还包括尚未发生但可能发生的障碍物。
5。请求停止侵权。公民的房屋受到他人直接侵害时,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或者请求人民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
6。公民的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害,造成房屋毁损、灭失,无法恢复原状或者房屋原状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或者请求人民判令侵权人赔偿损失。
当公民的房屋所有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上述一种或几种方法。
结语
私有房屋所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同时也需要国家法律的保障。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民的私有房屋所有权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采取以下保护方法:首先,公民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其次,如果房屋因非法侵害受到损害,公民可以要求非法侵害人修复并恢复房屋原状;如果公民的房屋被他人非法占用,可以请求人民责令非法占用人退房并返还原房屋所有人;此外,公民还可以请求违法行为人排除妨碍或停止侵权;如果公民的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害,造成房屋毁损、灭失且无法恢复原状或房屋原状,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或请求人民判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因此,公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上一种或几种方法来保护自己的私有房屋所有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四条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0-12-29)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对案件的实体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