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娱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法对个人财产的保护

民法对个人财产的保护

来源:世娱网


一、民法典的私人合法财产的保护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二、私人合法财产一般有哪些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

(3)储藏。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职责。

(4)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工具等。

(5)文物。如书法、绘画、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6)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

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拖拉机、机床等。

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是不可以被其他人侵占,哄抢和破坏的,将个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损害时,可以直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提起诉讼,如果是非法获得的,那么法律不予保护。这个合法财产一般包括了合法的收入和房屋,生活用品,文物之类的。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回答,如有疑问请进一步咨询。 该内容由 李乔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