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二十 地方各级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