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快速、及时、简便的措施,具有国家强制性。申请人在裁定送达后可选择起诉或不起诉,裁定的效力可因多种原因而终止。被保全的财产范围广泛,包括有形和无形财产。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当事人提出,并经司法机关认定和处理。需注意遵守法律规定,避免错误的法律适用。
法律分析
一、有诉前保全财产好执行吗?
有诉前财产保全可以更好的执行财产事项,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在紧急的情况下,例如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逃避债务清偿等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让债务人无法移送财产。诟前保全财产的执行,一般是在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超出判决书执行的期限后不执行判决书,然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执行的。
二、诉讼特点
1、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简便特点。民诉法规定对准予诉前保全申请的,人民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这一措施的快速实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关系人因纠纷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2、诉前财产保全在适用效力上同诉讼保全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任何义务主体对人民制作的针对其财产的诉前保全裁定,都负有必须履行的责任,否则应受法律制裁。
3、诉前财产保全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裁准后,就起诉或不起诉有选择的权利。申请人若在裁定送达后三十日内未起诉,人民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终止;还可因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原申请人在诉讼中撤诉获准、实施诉前保全错误、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等原因而终止。如果申请人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其他有管辖权的起诉,保全裁定在受理继续有效。
民诉法没有诉前保全裁定有效期限的规定。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09条规定的是诉讼中财产保全裁定效力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4、被保全财产范围的广泛性。能适用诉前保全的财产除有形财产即动产和不动产,如货币、车、船、钢材、木材、房屋等外,还应有无形财产,如财产使用权、收益权、债务人到期债权及财产所有权派生出的其他财产权等都可以作为保全的对象,只是保全措施与有形财产的保全方式有所不同,如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保全是履行,而不能对第三人的财产直接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在法律上已经作了明确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的申请是需要由当事人进行的,司法机关还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只要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结语
诉前财产保全在执行财产事项上具有显著优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在紧急情况下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或隐匿财产。该措施快速、及时、简便,人民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以避免经济损失。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国家强制性,任何义务主体都必须履行的保全裁定,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此外,诉前财产保全的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可以根据申请人的选择、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以及其他原因而终止。被保全财产的范围广泛,不仅包括有形财产如货币、车辆、房屋等,也包括无形财产如财产使用权、收益权等。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应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合法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三节 执行 第一百零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