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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战略合作意向书(5篇)

来源:世娱网

校企战略合作意向书

  甲方:

  乙方:北京言信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就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E12”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项目合作宗旨

  为弘扬公益精神,传播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普通人生存状态与发展机遇。乙方于20_年8月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E12”项目。

  “E12”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为”E12”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E12”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E12“项目中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E12”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甲方将就乙方”E12”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合作期限

  双方经协商就“E12“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即自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有效。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6、本战略合作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

  乙方:北京言信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校企战略合作意向书

  甲方:

  乙方:河北卫视《大爱》节目组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共同利用双方资源,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由双方共同意愿,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遵守以下各项条款:

  一、 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合作目标

  通过甲、乙双方强大的影响力及良好平台的相互借助,达到以下目标:

  (1)展示甲、乙双方良好的公众形象,推动双方品牌价值的同步提升。

  (2)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多种形式的资源互换,优化宣传模式,扩充宣传渠道,提升社会认知度。

  (3)通过爱心节目、爱心专场、巡演、发布会等落地活动形式,增进甲、乙双方品牌的快速传播,开拓更多元化、多形式的媒体合作。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为乙方的战略合作媒体;

  (2)甲方不定期为乙方提供等额价格的互换版面、平台资源,用于乙方自身品牌宣传及形象展示,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及用于违法活动;

  (3)甲方具有刊登经乙方授权的部分文字、新闻通稿、照片、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的资格,并以优先媒体合作方式提供给乙方部分专栏;

  (4)甲方为乙方的活动提供受捐案例、现场点评、媒体宣传及新闻发布;

  (5)甲方可以参加乙方举办的《大爱》大型公益电视节目及各项会议及活动,由乙方提供一定数量所需物料、资源;

  (6)甲方有机会获得乙方活动的采访权;

  (7)甲方为乙方提供资源置换项,具体置换范围及内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成为甲方的战略合作媒体;

  (2)乙方授权甲方为“媒体合作单位”,派代表参与乙方《大爱》电视节目录制,成为河北卫视《大爱》媒体观察团成员之一、并在网站显眼位置宣传中体现“媒体支持:,并提供网站链接;

  (3)乙方不定期为甲方优先提供经甲方授权的文字、新闻通稿、照片、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用于甲方宣传刊登,并以优先合作方式提供给甲方部分栏目,设立《大爱》宣传专区;

  (4)乙方可以参加甲方举办的各项会议及活动,由甲方提供一定数量所需物料、资源;

  (5)乙方为甲方提供资源置换项,具体置换范围及内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协议变更

  本协议包含协议双方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所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须双方共同书面认可;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五、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积极互配合工作,以避免对双方的正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如果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

  3、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双方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数据的版权负责,因版权问题发生的法律纠纷由提供方承担。

  5、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且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战争或类似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及行为。

  七、保密条款

  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一旦泄露,责任由当事方负责。

  八、其它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二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等有效。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按本合同的联系方式进行,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校企战略合作意向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e12”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项目合作宗旨

  为弘扬公益精神,传播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普通人生存状态与发展机遇。乙方

  于_年8月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e12”项目。

  “e12”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

  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为”e12”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e12”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

  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e12“项目中

  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e12”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甲方将就乙方”e12”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合作期限

  双方经协商就“e12“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即自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有效。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

  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

  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

  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

  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

  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6、本战略合作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市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校企战略合作意向书

  甲方: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柔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墙纸、软包、窗帘、壁画产品供应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二、相互宣传

  1.在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项目上相约召开项目合作会议,协商解决项目遇到问题,尽快把项目质量、工期、进度等做到更夯实。

  2.甲乙双方在有关装饰行业专题的研讨会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3.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合作互利条件

  1、乙方作为甲方的长期合作供应商,甲方在项目中优先选用乙方经营产品系列品牌。

  2、乙方作为甲方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在甲方使用乙方经营的产品中,乙方有义务在不高于市场报价的基础上给予甲方30%让利。作为战略合作的优惠条件,在结算时自行扣除。

  3、甲方必须保证每一个项目中优先选择乙方产品作为长期供货商.

  四、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如无书面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7.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8.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校企战略合作意向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长期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2、合同附件

  (1)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结成长期、全面的电子商务物流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受托承担甲方的货物运输(含仓库到物流分拣中心的运输)、客户方的派送及客服服务。

  (2)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具有优势的物流价格及甲方所需要的系统账号及密码。

  (3)乙方无偿提供给甲方仓储、打包场地。

  二、费用及结算

  1、乙方承诺给予甲方不高于承包区价格,如遇重大活动,按大客户最优价格执行,电子面单热敏纸及电子面单单号由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

  2、费用结算方式:上述各项费用,乙方于每月十五日前将甲方上月发生的实际费用结算清单以表格形式发给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双方完成上月结算确认。

  三、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选择其他物流服务商作为自己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合作伙伴。

  (2)甲方如做大型促销活动可提前与乙方协商固定标准物流价格。

  (3)参照承包区标准,本着谁揽收,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售后工作由甲方按照中通公司内部处理流程自行处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公布在文件上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提供物流服务。

  (2)乙方不能无理拒绝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务内容,也不能更改产品的所有权性质。

  (3)乙方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所需要的电子面单号及热敏纸。

  (4)乙方参照承包区标准为甲方免费提供物流系统软件,以便甲方用于跟踪查询及其他售后后续工作。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要严格执行,如其中一方不能按约执行,要依法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甲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支付乙方物流服务费用的,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交纳物流服务0.1%的滞纳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承诺的价格、仓储库房及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2)合作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物流价格,如乙方物流成本上涨或下降,应按其他承包区价格执行,并应在2日前告知甲方,否则直接按原价格执行。

  (3)货物在乙方存储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的,按甲方成本价予以赔偿。

  五、附则

  1、合同的续签、终止或解除

  (1)甲乙双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受托方在业务要求(指时效、货损率、操作规范、用户满意度等方面)离委托方要求相差较大,并给委托方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立即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3)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况。

  (4)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发生在合同解除之前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解除之前所发生的责任和义务必须被彻底执行。

  2、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诉讼解决。在争议的解决过程中,对于合同中不涉及争议的其他条款甲乙双方有义务继续履行。

  3、其他条款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合同签订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书面形式由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才能执行。

  (2)甲乙双方要保守与对方合作业务信息的商业秘密,否则泄密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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