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乙方: (业主) 就乙方需租赁____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 _______ _ 停车场,停车位号码:_______ ,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__。
二、 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____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 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 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 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 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工程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凯乐国际城一期三栋2610房
3、居室规格:两房两厅两位一厨。
4、工程内容:施工图。
5、工程开、竣工日期:年 月 日开工,年 月 日竣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大写陆万陆仟捌佰元(¥66800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乙方自负;施工质量也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乙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水电工进场时付第一次款两万(小写20000),包括水电材料,泥工材料,加上水电工费,泥工工费;第二次泥工完工时付两万(小写20000),包括木工材料,木工工费,铝合金阳台,护窗;第三次木工完工时付一万(小写10000),包括油漆材料,油漆工费,吊顶材料;第四次付款油漆完工时付一万(小写10000),包括灯具,洁具,楼梯扶手,橱柜最后一次付款甲方全部验收后付余款三千六百元(小写3600)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空调及普通空调安装)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在质量及价钱大致相同情况下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甲方不在场时用通讯工具发模板给甲方,由甲方看款式后决定因甲方的因素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第:其它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一、什么是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众多信息化领先的企业越来越倾向于采用签订电子合同的方式迅速锁定客户、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但是由于电子合同的准入门槛较高,涉及到安全、技术和法律等多个专业领域,目前真正了解的人却不多。
广义上的“电子合同”有很多种,但是具备真正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非常少。市场上充斥着使用水印、PDF签名、可视化图章甚至是PS后的所谓“电子合同”......这些往往是李鬼多于李逵,统统不具备司法效力。而企业签署的电子合同必须要具备法律效力。那么我们第一步要搞清楚什么是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到底应该具备哪些法律效力呢?
1、首先是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也是合同。那么对于合同的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因此在网上订立电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技术管辖权,那就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其电子合同的公正性常常遭到质疑而被推翻。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同时还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统”。所以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强调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2、其次是电子合同签名的法律效力。
除了订立电子合同的过程有法律规定以外,订立电子合同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也有明确和严格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此可见,只有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合同才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的电子签名的规定是:“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如工信部在“可靠电子签名及数据电文试点项目”中采用的MMEC电子合同技术就是一种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 3、最后是电子合同取证与鉴定的法律效力。
我们为什么需要有效的电子合同呢?这是因为合同的作用除了确立商业活动的内容外,更重要的作用体现在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可以成为有效的司法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但普通数据电文形式的所谓“电子合同”要成为司法证据,必须要遵照严格的司法规定。比如需公证机构陪同取证、保管、鉴定等......其过程繁琐,成本高昂。但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具备了书证的法律效力,其取证和鉴定流程也可参照书证证据,方便快捷。
二、有效电子合同的定义
从上文可以看出,有效的电子合同即可信电子合同,可以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的书证效力。有效可信的电子合同是指缔约各方在因特网上、通过第三方电子
合同订立系统、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形成的数据电文。有效电子合同必须同时具备身份可靠、过程有效、结果公正和保障便捷四原则。如工信部推广的MMEC电子合同标准。
三、电子合同的易用性和便利性要求
电子合同缔约用户对于订立电子合同除了有法律效力方面的要求之外,还要求签订电子合同具有方便性和易用性,即上手快、体验好。具体说来包括:1)数字证书的易用性,必须支持所有种类数字证书的使用,实现即插入、即签名、即验证;2)电子合同文档的兼容性,必须支持所有格式的合同文档和附件,包括office、pdf、html以及各种图片格式等;3)网签过程还必须具备人性化、交互化、体验化、快速化。
四、电子合同服务商的选择
从电子合同缔约用户对于订立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便捷性的双重要求可以看出,使用真正意义上的、可取代纸质合同的电子合同,对于技术和法律服务两方面的要求都很高。因此选择一家较好的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不失为明智之举。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运营规范必须符合商务部的标准、可靠电子签名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工信部的MMEC标准。其提供的第三方电子缔约系统一般必须具备电子合同签署、电子合同提取、电子合同存储、电子合同验真等四方面的功能,以及具备数字证书(买卖盾)服务、电子物证鉴定服务、电子商务纠纷调解服务等电子合同保障服务体系。
甲方:
乙方:
一、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二、采购设备名称、数量、价格
1、甲方向乙方采购“同方威视”THSCANCX100100T型X射线检查系统(以下简称设备)_柒_套。
2、单台设备价格为人民贰拾捌万元(¥28万元),本价格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软件控制系统、保修一年。
3、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元整(¥196万元),其中系统硬件为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陆仟元整(¥117.6万元),“威视股份X射线检查系统运行检查软件V1.0”为人民币柒拾捌万肆仟元整(¥78.4万元)。
三、技术指标、图像处理功能和安装条件见附件一。质量保证及责任
1、乙方提供柒套设备,负责运输、设备安装、调试、一年保修,提供技术资料、人员培训、相关技术咨询。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为:系统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各一本/台。
2、乙方所提供设备质量要符合附件一的要求。
3、保修期为一年,自现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在保修期内凡属设备在正常使用条件(环境、温度、湿度、电源等)和在正常操作的情况下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维修。凡因用户的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水浸、鼠咬、自行搬运、电压过高等),所发生的全部维修费用由用户承担。
5、乙方免费现场培训操作、维护人员4人/台。
6、甲方负责协调最终用户,解决符合附件一要求的设备安装场地、电源及防寒、防雨等工作环境条件,并将运达现场的设备装卸到安装场地,电源要有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四、验收
现场验收: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按装箱单及附件一规定的图象处理功能进行验收并签署现场验收报告,乙方向甲方正式交付设备。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应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及账号,乙方开具给甲方。
2、全部设备完成现场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元整(¥196万元);
六、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1、设备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设备交货时间:甲方负责于年月日前确定设备具体的安装场所,款到后,乙方负责于年月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安装地址:甲方指定地点。联系人:,电话手机:。
3、运输方式及运输包装由乙方自定。
七、售后服务方式
1、设备的保修期为一年,起始时间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之日算起。如因甲方原因设备到货后不能进行安装的,则保修期起始时间从到货后第31日算起。
2、保修期内,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威视股份的维护工程师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到达用户所在地免费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乙方提供价值柒万元人民币的'备件(备件清单间附件二)存放在甲方指定的仓库用于保修期间的维修服务,备件产权归乙方。
4、威视股份设立48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及时为用户提供设备安装、维修和技术指导。
5、保修期外的维修服务双方协商。
八、其他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人员、财产和环境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最终用户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人员、财产和环境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2、知识产权与保密: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不可抗力风险:如发生地震、严重火灾、洪水、海潮、台风等不可抗力事件,受害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如遇其他不可预测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4、仲裁:由于合同或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诚实自愿、规范送货行为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电源一事,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合同标的
2500个10W投光灯电源。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的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出售的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等等,(是否含需双方协商,以采购单为准)。
2、本合同的价格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售后服务费用。
3、本合同的具体价格和是否含,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四方的采购单为准。
4、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三、本合同的有效文件组成
下列有关本采购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的采购单,乙方的送货单(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管的模具图纸资料;
3、乙方企业法人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以及国家规定需要的乙方企业货物生产需可证复印件;
4、乙方必须提供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符合税法要求的17%的专用(此项根据采购订单而定);
5、甲方确认乙方的货物合格验收报告或验收单;
6、必要时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
四、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它所有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出售给甲方的物品保质期为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乙方应保证此电源能够零下40度启动。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规格一致,若甲方没有对货物进行特别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质量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
4、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进行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5.针对乙方提供的电源如发生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索赔,维修费用及甲方该订单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要求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或邮寄抵达甲方公司所在地。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均有乙方承担损失,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品。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七、交货方式和验收方法
1、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货物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公司所在地,乙方承担运费和邮寄费。
2、因货物在运输或邮寄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在交货过程中乙方所指派的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采购单来交货,多交或少交,甲方有权利拒收。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结算方式期限与乙方结算。
4、收货的验收标准包括:型号、规格、外观质量及包装是否完整等内容。
5、乙方应提供货物的送货单、质量检查报告、货物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保修证明、使用说明书(说明手册)及配件、随货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负责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在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如甲方提供样板和承认书的,要求按照甲方的样板和承认书上的要求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以甲方的质检部门授权代表出具的书面验收报告并签字和盖检验章后为准。甲方采取抽样检查时,不能视乙方的产品全部合格,以甲方在装配乙方的货物在甲方的产品上时为验收的最后期限,如发现乙方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甲方有权按约定顺延乙方耽误时间支付乙方货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后,仍需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八、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结算方式:甲方以上月的26号与本月的25号之间的送货为本月的货款,每月26日为对帐日,乙方每月26号要提供对帐单与甲方对帐,最迟不能超过30号.对帐完成后,乙方应提供等资料给到甲方,以便甲方付款。甲方定于次月的5号前付款,最迟不超过15号。由于乙方的资料提供不完整所造成付款延迟,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本合同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的30%做为违约金,甲方因此还有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其它相关经济损失。
十、保密与保管约定
1、甲方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对上述物品进行妥善保管;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中所涉及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价格条款、
3、除接受甲方的通知外,乙方不得利用用甲方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为自己或第三方加工相同或类似的货物产品,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查实发现市场上有经乙方私自流出的产品,乙方应承担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的相关经济损失。
4、乙方因保管不善或无正当理由致使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损毁的、丢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引起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如乙方借口保管不善或其他理由致使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损毁的、丢失而有本条第3项情形的,甲方有权按本条第3项的合约内容向乙方提出违约和赔偿主张。
5、乙方保管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期限为甲方收回为止,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在于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止。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产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通知对方,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给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
4、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时,可以减免一方的违约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行为不可抗力的,应担承担本合同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十二、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条款所生之诉讼,甲乙双方均同意以甲方合约所在地的地方为第一审管辖。
十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十四、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必要时甲乙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0000311
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独家代理商合同
合同签定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合同签定乙方:
合同签定时间:20xx年月日
代理商合同
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负责“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
2.2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
2.3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2.4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
2.5甲方持有“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客户提供“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乙方在申请“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新用户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选择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到期用户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及时为其到期用户续费造成用户名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5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及课程编码学习法名义开拓市场。
4.付款/结算条款/与代理商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系统”),具体内容及服务如下:
独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纳独家代理费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成为省市区县镇独家代理商。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发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万,乙方销售额向甲方返款30%。在两个月内,应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见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权区域招经销商也可以直接采取连锁经营。订购产品名录见附件4
4.3、可以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开办辅导班,公司提供技术与平台,该项服务免费。
4.4、如乙方采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对学生进行辅导,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办辅导班所需要的各类辅助服务,如制定学习方案、提供阶段试卷等。
4.5甲、乙双方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见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见附件3)。
4.7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将按照总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价格销售。
5.违约责任
5.1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乙方负责。
5.3如因甲方技术原因给“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用户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免责条款
6.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6.2甲方在进行“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器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8.附则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由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由双方另签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双方未尽事宜可增加附页,法律效应等同于主页。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3号地址:
穗港馨都大厦1602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